市工商局“三个突出”强化政务公开提升部门公信力

2013-03-28 0

近年来,市工商局把加强政务公开作为“五个工商”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发展的显著成效,展示了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工商形象,提升了部门公信力。去年以来,全系统共公开各类信息4080多条,为社会群众提供服务23000多次,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110多个,2142起一般程序案件中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连年被市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主要做法如下:

一、突出制度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一是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市局党组成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明确全系统1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长办公室议事事项,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定期总结工作,定期部署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二是审查审核机制。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开封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施政务公开三级审核机制,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法制科对政务公开的法律依据进行审核,办公室对政务公开的语言文字进行审核,全方位保障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督导检查机制。建立和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系统各单位的年度目标,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作用,大力督导各保障单位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外,还要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按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内外部监督机制。对内由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对外建立政务公开社会监督网络,通过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中聘请监督员,对外设立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在门户网站公布 “12315申投诉举报”、“政风行风建设举报”、监察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

二、突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一是网站公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使网站栏目设置、信息查询等更加清晰、便民。建立了由52人组成的全市工商系统“中原红盾政务微博”评论员队伍。共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数4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2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数8条,行政许可类信息数2条,其它类信息数1329条;“开封工商”腾讯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718条,听众129603人;新浪政务微博发布信息880条,粉丝1049人。通过微博收集处理各类网络舆情22件,解答网民提问45件。二是窗口公开。将全系统16个行政服务窗口统一纳入市行政审批网络,统一政务公开标准,做到公开内容准确统一,制作样式规范统一、公开形式方式统一,同时在各级服务窗口印制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宣传册,在市局机关办公大楼、市局信访大厅等设立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公开信息,为群众办事提供了很大便利。三是媒体公开。每逢出台政策法规、重要文件、组织重要监管执法行动时,我们都主动与省市主要媒体取得联系,通过专栏、专版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市局领导还亲自到“政风行风热线”、开封网、开封日报社市民呼叫中心接听群众热线咨询,接受在线访谈,向社会群众介绍相关政策。四是基层公开。广泛开展向监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主动向群众公开工作成效,向群众和监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在基层工商所、大型超市、集贸市场设置公示栏、公示牌,公开工商部门工作职能、最新工作动态及消费警示等,营造了公开透明的职能部门工作氛围。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三、突出效能建设,提升公开成效。一是公开内容求全。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所有政务事务进行认真筛选,合理归类,凡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事项只要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就全面充分公开。二是重点内容求实。对工作职能、服务承诺、抽检结果、消费警示、惠企利民政策措施等涉及企业商户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利用多种载体、多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地公开,尽可能地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三是搞好结合求效。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系统整体工作中来谋划和安排,主动融入到行政许可审批、市场监管执法、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具体工作中去,既让具体工作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又用政务公开的眼光审视工作,从政务公开的角度改进工作,努力实现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