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18号令)规定,近期,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日化用品、肥料、化工试剂、配装眼镜、电线电缆、一般传动用普通V带、消防产品、一次性防护口罩、儿童和学生用品、汽柴油、柴油尾气净化液等共计13类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儿童和学生用品、涂料乳胶漆、电线电缆等3类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予以公告。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了33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62批次产品,其中市级抽查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20批次,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20批次,日化用品17批次,肥料8批次,化工试剂6批次,配装眼镜120批次,电线电缆5批次,一般传动用普通V带23批次,消防产品17批次,一次性防护口罩5批次,儿童和学生用品48批次,汽柴油124批次,柴油尾气净化液26批次,县级抽查儿童和学生用品104批次,涂料乳胶漆4批次,电线电缆3批次,不合格5批次。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