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放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公告〔2020〕(第57号)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4号)、《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年第26号)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下列产品符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相关要求,准予备案。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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