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20〕(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申请审查,我局对附件中企业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告。
附件: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信息表(2020第5号)
2020年7月20日
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信息表(2020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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