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开展全市 “流出在外省从事传销活动人员”核查

2010-07-22 0

为遏制开封市流动人口在外省从事传销活动,避免其家庭成员、本辖区居民被骗外出从事传销活动。近期,开封市工商局对2006年以来全国各地工商部门查处的开封市辖区流出在外的131名传销人员进行核查。内容包括每个流出从事传销人员的户籍地、常住地、目前状态、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情况。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逐人进行户籍核对、登记。户籍所在地政府根据公安部门核对登记的资料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实地实名核查,并将核查的情况逐人进行建档造册。二是部门联动,密切配合。核查实行各县区政府一把手负责,主管领导亲自抓,配备必要的人员,拨付必须的经费,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三是突出核查重点。特别是对2009年以来本地流出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实行一对一负责,认真做好教育、训诫、召回工作;同时做好本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做好流出从事传销活动人员家庭成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四加强与外省有关部门的联系。特别是对2010年存在流出从事传销人员的县区,摸清本县区在外地从事传销活动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流出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必要时,组织专人到外省,召回本县区流出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最大限度地降低该市流出到外省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