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工商局品牌带动助推企业发展

2010-05-07 0

一是对各县区排名前10位的出口自主商标品牌企业,予以优先推荐申报著名、驰名商标。二是对各县区排名前10位和前20位的行业龙头企业,优先推荐认定为省知名字号企业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三是指导出口型龙头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扩大自主品牌出口量和使用自有商标比例。四是对出口遇到困难或无自主品牌的定牌加工企业,指导和支持申请国内商标注册,助其转型和拓展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