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B0420-0901-2008-00031 商品交易市场名称核准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市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市场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享有专用权。” 
审批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