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局依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对申请企业组织、个人核查,以下86台设备(名单见附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决定核发(换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371-22687988
通讯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工农路曹门新城顺河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475000
附件:
安装告知台账-1-3月(2024年1号).xlsx
变更台账-1-3月(2024年1号).xls
使用登记台账-1-3月(2024年1号).xls
停用、报废、注销台账-1-3月(2024年1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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