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河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全市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我市开展了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认定工作。经申报、审核等认定程序,拟认定“杞县何记老店百货超市”等47家个体工商户为我市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名单内个体工商户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22783677
电子邮箱:kfsfgjjdj@163.com
附件: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拟认定名单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