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 | 开封市示范区昊火食品销售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10211MA9L2L596E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汴市监综执不罚〔2024〕3号 |
违法类别 | 食品安全 |
主要事实 |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国抽平台不合格报告书,开封市示范区昊火食品销售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糖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2024年1月4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汴市监综执不罚告〔2024〕4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