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优化市场主体迁移登记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目的和出台依据

为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手续,切实解决企业变更住所涉及登记机关调整时“往返跑”“多次跑”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等要求,结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推行市场主体迁移登记“一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市场主体迁移登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简化全市市场主体档案迁移手续,取消市场主体在登记机关间往返提档的环节,转为登记机关内部流转,破解市场主体迁移变更登记手续繁琐问题,实现市场主体迁移变更登记“一站式”办理。

第二部分为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开封市登记,且迁入地在本市的市场主体

第三部分为主要措施。一是迁移登记同申同办;二是优化档案移交流程;三是合并迁移变更登记;四是建立迁移保障机制。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从思想认识、协调、宣传三个方面提出相应要求,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建立联络机制,实施流程再造,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有效保障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三、预期目标

简化全市市场主体档案迁移手续,取消市场主体在登记机关间往返提档的环节,转为登记机关内部流转,破解市场主体迁移变更登记手续繁琐问题,实现市场主体迁移变更登记“一站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