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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育系统乱收费
受理编号 20230909021629
反馈类别 局长信箱
提问人
内容 本人为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19级学生,我是属于校企合作专业,与学校合作的企业为,河南武汉格莱科技有限公司,在我们入学后,企业以”技能培养费”为由,向我们收取5400元一年,并且第二年照常收取所谓的技能培训费,第三年我们并未在学校,企业依旧以此理由向我们收取费用,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2022]203号)(教财[2022]300号)(教财[2020]5号)等文件中表示河南不让校企合作收费,并且开封文化艺术学院不按照(教财[2022]300号)内的排查时间进行排查不给予我们19级学生退费
提问时间 2023/9/9 13:23:42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您好,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专门的投诉举报平台,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谢谢
回复时间 2023-09-1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