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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受理编号 20230508114006
反馈类别 局长信箱
提问人 张国庆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因本人婚房装修,2023年3月31日我在一大街与龙海三路交叉口路东铭扬瓷砖仓库购买瓷砖,花费7500元,目前以全款付清。现场及后续对接中商家一直明确表示瓷砖是优等品,且包装箱上印着优等品。后瓷砖送到家中后,发现平整度极差,与商家提供的样品完全不一致,且我找的工人和商家提供的工人都无法进行有效施工。找商家对峙后,其该不认账,后了解到我国于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GB/T4100-2006(陶瓷砖)国家标准已经取消了“产品等级”的概念,一旦标上“优等品”就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消费者。并且商家明确表示瓷砖没有检测报告。不符合优等品执行标准。 我国宪法国定:“每个公民都享有检举、揭发、控告、申诉的民主权利。”对于南苑监管局公职人员的做派,我提出实名举报: 1.举报南苑监管局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其言语及行为极其偏向商家,现场竟要求消费者出具产品相应的质检报告,难道老百姓购买任何产品都需要自行检测才能放心进行消费吗?而商家可以自由售卖无任何检测合格证明的产品; 2.举报南苑监管局公职人员玩忽职守,南苑监管局给予五一路监管局汇报已与本人联系沟通并解决相应问题,但截止目前为止,我未收到或接听到南苑监管局任何人员的电话或信息; 3.举报南苑监管局公职人员违反其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随意利用自身职权,权商勾结,不为老百姓做公平公正的问题处理。 截至目前,本人的经历如下:2023年4月24日于鼓楼区南苑监管局,我与商家及监管局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南苑监管局工作人员对商家明确表示没有检测报告仍正常售卖的情况当做耳边风,置之不理,不作为,且表示需要消费者提供购买产品相应的检测报告,而商家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最终沟通不欢而散。 事后,于五一假期前,我再次前往鼓楼区五一路监管局三楼办公室反映南苑监管局不作为,工作人员让我记录当时情况。并承诺3天给解决方案。3天过后,便是今天5月8日。我联系五一路监管局,我咨询解决方式是什么。五一路监管局表示:“南苑监管局没有跟你联系吗?” ,并说明 南苑监管局早晨已经给五一路监管局汇报,已经和我联系并且解决了。 我跟五一路监管局说 并没有,我没有接到任何联系。 以上情况,均为事实情况,请领导调查并严肃处理!
提问时间 2023/5/8 16:55:14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您好:投诉公职人员,请您向纪检部门进行反映,谢谢
回复时间 2023-05-09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