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以下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决定的80家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371-22687988
通讯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工农路曹门新城顺河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475000
附件:核发(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表(2022第1号)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5日
核发(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表(2022第1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