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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双节”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发布

“双节”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消费者在出行、旅游、购买食品等网上消费时,享受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为避免消费者网络购物上当受骗,开封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外出旅游时,谨慎选择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同时还要警惕低价旅游团。消费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切不可贪图便宜贸然参加低价旅游团。

二、网络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信誉度好的网站,警惕网络钓鱼骗术,警惕虚拟交易骗局。看清网站是否有联系方式,是否公示备案和电子营业执照等信息。

三、不要盲目贪恋低价,选择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商品链接。很多网络平台或商家以远低于成本价的标价吸引消费者参与“秒杀”或“抢购”,一旦成交后,便以库存不足、不在配送范围等理由为借口,拖延交付,甚至取消交易。

四、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应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资料,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在收到商品出现问题,且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及时向电商企业平台投诉。若纠纷仍不能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或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