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尉氏县张市镇市场监管所人员不作为 |
受理编号 | 20211007806833 |
反馈类别 | 局长信箱 |
提问人 | 刘女士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这是我第3次反应该问题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和处理。内容是本人于4月6日反应开封市尉氏县张市镇万家乐购物广场购买到的 “鑫源糖业-赛雪产妇糖”假冒伪劣产品一事、7月7日收到手机短信、内容是【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您好,您的投诉(编号为:21410200002021043002575268)已办结,结果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500元。(张市中心工商所)、对此本人从未收到任何关于本事件的沟通、协商、更没有调解收到赔偿。该辖区执法人员严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渎职现象、请领导们及时调查此时并给予回复。 |
提问时间 | 2021/10/7 17:37:58 |
回复内容 |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向尉氏县纪检部门反映 |
回复时间 | 2021-10-11 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