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强化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推动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粉丝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粉丝食品生产企业整治提升工作。
近期,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科室联动+专家指导”工作模式,秉持早干、快干、多干、实干、同心干的“五干”精神。对全市25家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粉丝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加强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和设施条件管理。设施与设备是否充足和适宜,不仅对确保企业正常生产运作、提高生产效率起到关键作用,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的稳定性。正确选择设施与设备所用的材质以及合理配置安装设施与设备,有利于创造维护食品卫生与安全的生产环境,降低生产环境、设备及产品受直接污染或交叉污染的风险,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重点加强清洁、消毒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个人卫生设施、通风设施、照明设施、仓储设施、温控设施,生产设备、监控设备,以及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监管。要求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粉丝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等要求,加强生产过程卫生管理,保持厂房及设备设施清洁,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防生物、化学、物理污染。
二、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有效管理食品添加剂是食品产品安全的重要条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的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求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粉丝生产企业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加强原辅料和生产过程管控。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粉丝生产企业要严格供应商审核和原料检验,不得采购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原辅料,必须保证购进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合格。加强生产工序、包装、贮存等关键环节质量安全控制和成品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加强标签标识管理。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粉丝生产企业食品标识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理。食品名称要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不得使用低俗、误导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名称。标签标识的信息必须真实,不得虚假夸大,不得误导消费。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针对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粉丝食品生产企业重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逐条记录并形成《交办函》下发的各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对整改全程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更好的督促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粉丝生产企业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水平。